據英國《泰晤士報》10月23日報道,對歐洲那些患有腎衰竭的富人來說,只要肯出錢,只需到歐洲之外的貧窮國家進行一次旅游,就可以找到中意的器官。但是這種方興未艾的“器官移植游”客觀上大大助長了走私器官之風,造成了日益嚴重的犯罪活動。為此,歐盟將出臺嚴厲的法律,遏制愈演愈烈的“器官移植游”。 
    “器官移植游”近年來生意興隆 
    歐洲人的“器官移植游”最早始于20年前。當時,一些有錢的病人前往印度、巴基斯坦以及東南亞等國,他們借游旅的名義從當地貧窮的器官捐獻者那里接受器官移植。從那以后,歐洲人又相繼開辟了新的線路。 
    “器官移植游”生意日益興隆與買方市場的急劇增加有著直接的關系。近來,西歐人對器官移植的要求不斷增加,目前,這個地區有12萬病人在做透析。透析不過是個應急的辦法,若想活得長久些,只能求助于器官移植。在這些做透析的人中,將近有4萬人在排隊苦苦等待著腎移植,可由于器官的短缺,這些等待腎移植的人中約有15%至30%的人將在排隊等待過程中死亡。這支龐大的求購隊伍的存在促成了器官黑市的應運而生。 
    “器官移植游”是經過精心策劃的 
    今年,歐洲委員會對摩爾多瓦進行了一次器官移植情況調查,調查報告稱:“走私器官似乎是經過精心策劃和組織的,涉及到一個由掮客、醫術高明的操刀醫生以及經過特別訓練的護士組成的網絡。為了方便顧客出入境,提供‘器官移植游’的人與警察以及海關人員有過硬的關系。”據悉,這些腎移植的手術通常是在土耳其實施的,每位接受器官移植的病人需支付大約10萬到20萬美元的移植費用,手術5天后,接受捐贈的人被大巴送回國內。 
    美國醫學協會2002年進行的一次調查發現:在印度切奈地區的305名腎捐贈者,平均每出售一只腎只得到1070美元。調查發現,96%的腎捐贈者是由于家庭經濟極端貧困迫不得已接受腎摘除手術的,但出售腎臟的窮人只能暫時解決經濟困境,腎摘除手術后,平均每個家庭的收入下降了1/3.3/4的腎出售者稱,他們仍債務纏身。幾乎所有的人都報告說,他們自腎摘除后健康狀況急劇下降。 
    歐盟將立法遏制“器官移植游” 
    鑒于“器官移植游”日益猖獗,歐洲議會準備出臺一部打擊“器官移植游”的法律,該法律將對那些到歐盟國家以外出錢買腎做器官移植的歐洲人提出刑事犯罪的指控,同時,對那些將腎器官走私到歐洲國家的犯罪分子課以重刑,最高刑期可達10年。 
    倡導這場立法運動的英國工黨議員羅伯特·埃文斯指出,目前歐洲的法律只涵蓋了以性販賣和勞工為目的的偷渡移民,還沒有涉及到人體器官捐贈方面的法律。他說:“那些富裕的病人可以在不擔心受到法律懲罰的情況下這樣剝削窮人,這實在是個恥辱。我們必須堵住法律漏洞。” 
    據悉,絕大多數的歐盟國家在器官移植的立法上都有很大的漏洞可鉆,目前只有德國是個特例,它是歐盟國家中惟一一個禁止其公民在世界任何地方購買器官的立法國家。歐洲議員認為,如果將德國禁止器官買賣的法律擴大到全體歐盟國家,那么,必將有力地遏制住猖獗的赴海外做器官移植之風。 
    埃文斯認為,供需之間的巨大差異如果得不到解決,那么興旺的“器官移植游”必將難以遏制。他建議,在遏制“器官移植游”的同時,歐盟國家還應建立更有效的器官捐贈的信息機制,這個歐盟范圍內的數據庫將提供需要器官移植的人以及可以獲得的器官的詳細情況。他認為這將有助于滿足人們的需要,同時跟蹤監視非法的器官移植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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