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88ht0032
-- 時間:2008-09-15 15:23:58
-- 主題:酒店電工未完成賣月餅任務被扣錢
    王某1991年6月調入某酒店工作,擔任工程部電工,雙方簽訂的書面勞動合同中約定執行綜合工時制,即非正常的八小時工作制。在中秋節期間,被告酒店經常會給員工下達月餅銷售任務,完成任務的員工可享受銷售提成,未完成任務者則被扣發工資。王某因沒有完成酒店給其下達的銷售任務,被扣91.3元工資。事后,因被告酒店長期延長工作時間,且既不安排調休也沒有支付報酬,王某與單位協商未果后發生爭議。仲裁機關裁決酒店補發王某91.3元工資,但對延長工作時間事項未予認可,王某因此起訴到法院。  
案件審理過程中,酒店稱,每年中秋節,從酒店的總經理到下屬員工都有月餅推銷任務,絕大多數的員工都能夠完成任務,并享受了銷售提成,這屬于酒店行業的特殊慣例。  
說法  
法院審理后認為,酒店作為特殊行業,在中秋節時鼓勵員工銷售月餅的行為雖然符合行業慣例,但對特殊崗位的電工不能完成月餅銷售任務時克扣工資的做法,不符合雙方勞動合同的約定和法律的規定,應當認定為違法克扣工資的行為。  
法院判決某酒店支付原告王某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等費用外,還須補發王某因沒完成月餅銷售任務被克扣的91.3元工資。  
當前,一些行業協會的作用越來越凸顯,作用也越來越大。同時,從行業協會的組成來看,大部分成員都是來自行業雇主中業績較為優秀者,他們對行規的形成必然起著主導性的作用。實踐中,協會成員為保護自身的行業利益,不可避免地要制定對自己有利的行規來約束員工或其他市場主體的行為,最終達到維護行業根本利益的目的。  
本案中,酒店對完成任務的員工給予銷售提成、對未完成任務者扣發工資的行規看似公平,但實際上卻直接觸犯了我國勞動法的有關精神和規定。而在司法實踐中,司法部門對于法律和行業規定的處理原則通常是:首先依照法律,在法律沒有明文規定時,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則適用雙方的合同約定,最后才適用行業規定。但是,對于顯失公平的合同約定或行業規定,司法部門一般都是通過民法的基本原則來加以調整。  
本案判決結果對司法實踐中的原則予以了明確闡述:行規不能高于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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