隸屬于北大管理的北大科技園,正在校園東門邊興建五星級的“未名湖大酒店”。此舉引起北大學生的廣泛爭議,認為酒店不配以“未名湖”命名,此外其商業性將侵蝕象牙塔的學術氛圍,而這塊地應當興建北大緊缺的教學科研用樓。有人指出“未名湖之所以聞名是因為它是百年北大的象征,就像北大的圖騰,每個游客來北大都會想到未名湖,可一個酒店若以未名湖冠名,真是糟蹋了未名湖的清譽”。
    酒店不宜叫“未名湖”,那么企業能否冠名“北大”呢?
    最近,北京書生公司就以“北大方正”的冠名問題向海淀區法院提起訴訟,指控北京大學不正當競爭,要求對方賠禮道歉并且賠償一元錢。
    書生公司叫板北大違反不正當競爭法
    書生公司怎么會和方正集團有利益沖突呢?原來,書生公司從1995年在國內首先開始從事版式文檔技術的研發,并在1996年發明了電子公文和電子印章技術,2000年,北大下屬的方正公司也進入了該領域,兩者成為競爭對手。書生公司認為,這本是一件好事情,市場經濟就應該鼓勵自由競爭,公平的市場競爭會促進企業成長,給客戶帶來利益,從而有益于社會。但是,方正作為北大的下屬企業,并沒有秉承“嚴謹務實”的北大精神,屢屢在競爭中使用了一些不正當的手段。而北大有為方正集團“背書”之嫌。
    在起訴書中,書生公司舉了這樣一個例子:
    2004年至2005年,北大利用國家指定其對口支援某自治區的機會,先后向該自治區多個單位推薦并贈送其校辦企業方正集團的“電子公文系統”等軟件產品,以政府行為性質的援疆活動來幫助方正集團進行市場推廣。2006年3月,書生公司與方正集團同時參與該自治區的政府電子公文系統的競標。書生公司認為,在競標過程中,雖然其良好的技術能力、優秀的服務態度贏得了該自治區政府的好評,但由于在此之前北大以其學術權威地位為方正集團的產品做“背書”,導致其以不足1分的微弱差距輸給了方正集團;诖它c,書生公司在訴狀中要求北大停止利用公共資源為方正集團開展業務提供便利。
    為了佐證自己的看法,書生公司拿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該法第4條規定,國家鼓勵、支持和保護一切組織和個人對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社會監督;第5條規定,經營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者姓名,致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從事市場交易,損害競爭對手。
    校企脫鉤就是去掉校名嗎
    北大方正、清華同方……這些都是國人耳熟能詳的名稱。但從去年開始,這些企業先后更名,去掉了“北大”“清華”二字。包括兩所大學控股的多家企業也基本完成了更名。
    校企脫鉤實際的情況如何呢?
    記者進入北京大學的網頁,點擊“校辦產業”欄目,其中對方正集團的介紹中便引用了“北大方正”字樣。不僅如此,方正集團所屬的網頁www.founder.com上,“走進方正”欄目下,其董事長致詞中也將方正集團冠以“北大方正”的名稱。
    對方正集團的這種行為,書生公司認為,北大作為方正集團的管理者,是知道的或應當知道的。
    書生公司認為,北大作為從事高等教育的著名學府,擔負著教書育人的責任。按照國家的規定,在教學之余,可以以股東的身份,以上級機關的身份,組織成立公司。但成立的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其具體的經營技術、名稱只能以成立的公司對外宣稱,而不得以學校的名稱對外經營。對此,國務院以及國家教委多次重申,并且針對我國兩個高等院校專門作出規定,其中之一就包含北大。
    為了從形式上配合國務院及國家教委的要求,方正集團在冠名上,取消了原來冠以的“北大”字樣。
    書生公司認為,“但事實上,北大在校屬企業的經營活動中支持公司使用北大的名稱、聲譽,對國務院的三令五申置之不理。其上述行為的目的是使得方正集團對外競爭中處于優勢地位。其結果便是,將國家投資建立的大學的名聲作為方正集團對外競爭的資本,這無疑會破壞正常的市場秩序。”
    書生公司董事長王東臨表示:如果幾代國人不懈努力積累起來的資源,卻成為個別企業在商戰中的專屬武器,那么這將對絕大多數的中小企業是很不公平的,因為,也許他們還沒來得及站起來就被這種專屬武器“擊倒”了。如果這種情況繼續持續下去的話,何談“營造公平的產業環境”?何談“鼓勵自由創新”?
    校企關系應該進一步規范
    對書生公司以不正當競爭為由指責北大,法律界人士是怎么看的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師認為,如果高校替其所屬企業“背書”,確有不正當競爭之嫌。他說,在校辦企業興起之初,因為規模不大,這個問題并不明顯。但現在,像紫光、同方、方正等企業已是國內外知名的企業,有的還是上市企業,在與其他企業的競爭中,本身就有一定的優勢,如果學校再出來為其信譽“背書”,嚴格意義上應歸于不正當競爭。
    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學者說,從實際的情況看,方正、同方等公司本來就是北大、清華的企業,從成立之日起就打上了高校的烙印,這也是這些企業做大做強的因素之一,F在雖然實行了校企分開,但要徹底分開恐怕很難,F在提起方正、同方,人們還是自然會想到北大、清華。書生公司所說的情況可能存在,但她認為,從不正當競爭法的角度看,書生公司起訴北大恐怕有些勉強。因為這種情況在反不正當競爭法中找不到相應的條文和明確的依據。
    書生公司的起訴法院沒有受理。法院認為,從事實和證據看都與北大沒有直接聯系,用北大名義的是方正,書生公司應該訴方正。對此,書生公司似乎也早已料到。他們說,結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希望借此引起政府、社會和高校對這個問題的重視。
    書生公司認為,中國軟件企業要想取得長足發展,一定要以國際化的視野,到國際軟件市場的舞臺上占據一席之地,而不能只局限于國內的競爭“相互打壓”,因為這將是有害于自身和整個產業的。因此,在近幾年,書生公司一直在制定國際標準、聯合國內優秀的核心技術占領海外市場方面做努力。面對國際強敵,我們相信只要中國企業本著“公平競爭,協同合作”的原則,中國軟件企業一定會“走向世界”。
    王東臨表示,書生公司此次之所以發起這樣一起備受爭議的公益性訴訟,就是為了代表產業界誠懇地希望北大能關注和過問這種情況,讓有關企業停止這種不正當行為,還給產業界一個公平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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