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旅館業立法“中午12時結賬”引激辯
    客人入住酒店是否應該以中午12時為計算點?客人車輛停放在酒店停車場遭到損壞或丟失,酒店如何賠償?今天下午,上海市政府法制辦舉行《上海市旅館業管理辦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立法聽證會。
目前,上海共有320家星級旅游飯店和四千多家其他旅館,客房總數約23萬間。從去年開始,上海著手制定草案。參加今天聽證會的,是來自個人、企業和社會團體三個不同層面的20名聽證代表。
住宿時間的結算直接關系到房費的計算,與每個旅客的利益密切相關,聽證會上代表的爭辯顯得頗為激烈。聽證會上所有的酒店企業代表都對草案中有關中午12時結賬的規定表示贊同,認為這是國際慣例,也方便酒店的管理。但由市消保委、市律師協會組成的社會團體代表和6名個人代表則觀點相左。宋園園代表拿出一份調查表:“我最近發出了200份民意問卷,回收了139份,其中反對12時結算的占62%,支持的有32%,還有6%認為無可奈何,提了也是白提。”“我在外地旅游時,曾經兩次因為出發時間是下午兩點,只得被迫在12點鐘退了房間浪跡街頭。”梅海星代表結合自己的遭遇也堅決反對“12時結算”。市消保委代表唐健盛的發言更是“石破天驚”:“以前的12時結算只是遵從國際慣例,遇到特殊情況大家還可以協商,現在如果形成了法規,那酒店今后就可以理直氣壯地請走客人。我們消保委強烈建議刪除草案中的這條條款。”
在對旅館停車的相關責任問題上,企業和個人、消保委、律師代表的認知同樣存在著巨大分歧。前者的觀點是:酒店停車場只是為客人提供了停車場地,除非有特別約定,否則酒店不應承擔車輛損壞或者丟失的責任。而其他代表則針鋒相對地認為,酒店應當對旅客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負責,酒店停車場作為酒店全部硬件設施的一部分,發生問題當然要賠償。
聽證會結束后,上海市政府法制辦主任劉華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上海對涉及民生問題的地方立法,都要求做到開門立法,以聽證、公開征求意見等形式,充分聽取公眾意見,以進一步增強立法的科學性和民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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