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顧客準備消毒餐具本是飯店的義務,如今卻有不少飯店將“消毒餐具使用費”列入顧客的賬單,令很多消費者感到不解:消毒餐具的費用該由顧客承擔嗎?        近日,記者在市區幾家酒店、飯店中看到,套裝的消毒餐具在消費者就餐前就已擺放在餐桌上,塑封的表面一般印有“消毒餐具,工本費一元”的字樣,里面包括碗筷、茶杯、小碟等。經詢問,服務員均表示,消毒餐具屬有償使用,每套使用費一元,因飯店不提供免費餐具,“消毒餐具”不用也得用。        在勝利路附近一家川菜館里,記者看到塑封上寫著“衛生監督部門首家審批”、“如有異議請勿拆封,使用費每套一元”等字樣。面對記者的疑問,服務員滿不在乎地說:“現在都這樣。”幾位正在就餐的消費者認為,提供衛生餐具是餐飲服務的一部分,經營者不應額外收費。“這種收費等于是我們替飯店付了刷碗的錢。”一位李先生表示氣憤。        這筆費用到底應不應該收取呢?市消協工作人員答復:這種收費不合乎情理,根據《食品衛生法》和《消法》的相關規定,餐飲行業有義務為消費者提供經消毒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餐具,其費用已包含在經營成本之內。經營者將配套服務改為收費服務,實質是變相降低服務標準,侵害了消費者的選擇權。        律師李曉波認為,根據《食品衛生法》、《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有《消法》相關規定,為消費者提供經消毒達到衛生標準的餐具、餐巾等配套服務,是餐飲經營者的隨附義務,也是法定義務。作為法定義務的承擔方,餐飲企業應當承擔餐具消毒費用,而不得將義務轉嫁給消費者。服務產生的費用是經營成本的一部分,其費用已包括在菜肴價格內。        消協提醒:外出用餐時要選擇有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的餐館。遇到經營者強行收取“消毒碗筷費”時可拒付,并要求其提供符合衛生要求的免費餐具。如果餐廳拒不提供,可要求其開具收費憑證,事后向工商、食藥監、消保委等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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