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行動執法檢查的第一天,市勞動保障、發改、建設、交通、公安、總工會等部門組成聯合執法檢查組,兵分五路對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進行檢查。檢查中發現,一些個體餐飲企業工資發放很不規范,主要原因是企業主對勞動法律法規知之甚少。 
    昨天上午,聯合執法組來到位于望京路90號的一海鮮店,要求這家飯店負責人出示工資單、考勤卡、勞動合同、社保登記等相關資料。這家飯店負責人“坦言”:由于服務員流動性很大,沒法簽訂勞動合同,當然也談不上繳納社會保險,至于工資單只是隨便在紙上寫個數字,讓員工簽個字就算完事。 
    說著,這家飯店負責人拿出了一疊點菜單,說這是11月份的工資單,一個員工一張。執法人員指著一名姓茍的服務員“工資單”提出了疑問:11月份該員工只休息了1.5天,怎么只有1050元工資(按目前市區職工月最低工資960元和月計薪天數21.75計算)?飯店負責人稱每月還發給二三百元的開瓶費,但在“工資單”上均無記錄。 
    執法組接著又來到位于望京路96號的一家小飯店,發現其工資支付行為更不規范。飯店負責人稱,他們發放工資采用的都是“土辦法”,隨便拿張紙寫一寫,就給員工發放工資,至于簽不簽字,那是無所謂的事。如果員工表現較好,就“塞”一點獎金給他。當執法人員讓他出示其所謂的“工資單”時,飯店負責人說無法提供。 
    這名負責人還一再聲稱,他們是嚴格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發工資的,每人一般都能拿到850元月薪。而實際上市區目前已將最低工資調整至960元,但飯店負責人全然不知。 
    聯合執法組要求這兩家個體餐飲企業進行整改。 
    新聞鏈接 
    發放工資要把好三道關 
    一是最低工資保障關。勞動者在正常工作情況下,單位每月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從今年9月起我市最低工資調整,市級統籌區為96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工資為8元/小時。 
    二是考勤登記關?记诳ㄊ枪べY發放的重要依據,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妥善保管考勤卡。今年1月1日起,月工作日已變更為20.83天,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 
    三是工資單簽名關。單位發放工資無論是以現金形式還是由銀行代發,都應當制作工資單。工資單項目清楚,由職工本人簽名,并加以保存,以便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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