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是2008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的第一個工作日。記者昨日從成都市地稅局獲悉,各區(市)縣的地稅納稅服務大廳都設置了年所得12萬及以上的個人自行申報專門窗口。其中,成都青羊區地稅局迎來了20余名申報者,八寶街某酒店一位80后的中層成為昨日全市申報納稅的第一人。   
    昨日下午,青羊地稅局迎來第一批主動到地稅機關自行申報“12萬以上個稅”的納稅人,首批8名納稅人基本上都是財務人員,主要是受單位高管的委托前來幫忙申報納稅。這些高管來自銀行、律師事務所、酒店、信托公司、設計院等行業。第一位申報的是酒店的管理人員李先生。據了解,李先生1980年出生,也是昨日唯一一位自己親自前來申報的納稅人。記者注意到,李先生2008年度的年收入總共為12萬元,全部為工資、薪金所得。緊隨李先生之后的,是某銀行的財務人員,她是幫銀行一位年收入15萬元的高層申報。   
    據青羊區地稅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和去年一樣,在今年的納稅申報表中,將股票轉讓所得和個人房屋轉讓所得列入了申報的范圍。但是在首日申報者中,并沒有一人填報了股票轉讓所得和個人房屋轉讓所得。據悉,去年我市共有32400余人進行了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申報納稅。   
    特別提醒   
    年所得12萬及以上的納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將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可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如果由于納稅人不進行申報,造成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罰款。  | (本文已被瀏覽 1767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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