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12點退房在不少人眼里看來幾乎是天經地義的事,不過,遼寧省消費者協會昨日卻將其定性為“霸王條款”。 
    據了解,目前包括我省在內的全國大部分省市的賓館酒店都有12點退房的規定,這已成了一種行業慣例。 
    對此,遼寧省消協表示,根據《合同法》,酒店單方面自主制定收費標準的做法很大程度上偏向了酒店利益,對于前一天夜間住宿后一天下午退房的旅客將收取一天半的房費,這明顯違背了交易雙方的公平正義,在一定程度上漠視了消費者的權益,當然屬于霸王條款。 
    目前我國酒店是通過國內酒店行業自己制定的《中國旅游飯店行業規范》來進行自我約束。應由國家出臺一部關于餐飲、住宿方面的規定,將酒店退房時間、收費日差等事項作出明確要求。同時,政府主管部門要加強干預酒店業的不規范行為,破除行業霸王條款。 
    此外,要發揮酒店行業協會的積極作用,加強酒店業的自律。而消費者要提高維權意識,對那些漠視消費者權益的酒店,要進行抵制。 
    不少人有過外出就餐被飯店拒開發票的經歷,省消協表示,商家不開具發票或不主動開具發票的做法,都是無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國家稅務征收管理的有關規定的違法行為。 
    對拒絕為消費者開具發票的企業和個人,有關行政機關要加大處罰力度。此外,消費者要提高索要發票的權利意識,對不開發票或不主動開具發票的企業和個人要向有關行政機關進行申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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